季朗总算摆脱了病号服,穿着身灰色连帽衫和牛仔裤在医院门口等秦卿。
他的容貌和大学时相比并未变化多少,这样的打扮不仅不违和,反而还带着几分大学男生特有的活力与朝气。
他掏出手机翻了翻通讯录,里头暂时只有秦卿和周崇恺的联系方式,至于他的旧手机,大概没有那么好运地逃过一劫,早就被肇事车辆的车轮碾了个四分五裂。
这部新手机是秦卿刚刚送他的,和季朗大学时用的是同一个牌子,基本功能和当年相差不大。
季朗左右无事可做,用等人的功夫摸索了一下这几年智能手机新研发的功能。
“嘀”不远处响起一声短促的车喇叭,季朗抬起头,一辆黑色的奥迪正好在面前缓缓停下。
车里的人把车窗摇下一半,简洁地招呼他上车。
季朗挑了挑眉,打开车门利落地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安全带。”
秦卿提醒一句,同时再次发动了汽车。
季朗配合地系上,随即侧过脑袋去看窗外倒退的风景。
路两边行道树的残影逐渐连成了一条浓墨重彩的线,今日水泥森林里的天空也是难得一见的蓝。
而他正坐在秦卿的车上,动身前往某个他们共同生活了三年,或者甚至更久的房子。
再接下来,他就要和秦卿像寻常夫妻那样相处了。
季朗恍惚地想着,心里却依旧没有什么实感。
他摆正了脑袋,用余光去描摹秦卿的侧脸。
抛开心里的成见,他不得不承认,秦卿的确是个难得的美人。
睫毛又长又密,像把小团扇似地半遮着浅褐色的瞳,鼻尖小而翘,唇瓣是饱满水润的,像宫廷画上一抹勾人魂魄的胭脂红。
岁月惯是不会苛待美人的,它用八年时间磨去了秦卿身上的稚气,让他出落得别具一番风韵,举手投足,皆是赏心悦目。
他忽然想起来,那一年,真正吸引了他目光的人不是徐晓柔,而是秦卿。
“有什么事吗?”被偷看的人察觉到了窥探的视线。
“没事。”
季朗慌忙别开眼,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总之,他打算先按部就班地生活下去。
公司那边周崇恺可以替他打掩护,他尽量不露出马脚。
如果实在没法恢复记忆,他也有信心重头来过,一点点攒回丢失的阅历和经验。
至于秦卿,这人不久前还是与他剑拔弩张的情敌,哪想一转眼就变成了要与他执手相伴白头偕老的太太,季朗不是演技高超的老戏骨,一时间还无法适应丈夫的角色,他只求两人能够相敬如宾和平共处,剩下的感情帐就等孩子出生了再去掰扯吧。
大约开了二十来分钟,汽车驶入了市中心某个高档小区的地下车库。
秦卿带着季朗找到他们那栋楼的电梯,按下了控制板上写着“30”的数字键。
到达选择的楼层后,秦卿走出电梯,习惯性拐向右手边那扇公寓门,季朗不紧不慢地跟在后头。
他看着秦卿用指纹解开密码锁,接着在玄关处换好了拖鞋。
季朗忽然生出了一点怯意,他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站在门口扫视一圈屋内的装潢。
典型的北欧风格,灰色的布艺沙发,白色的方形餐桌,家具基本是原木材质的,概括一下,就是简约得快让人性冷淡了。
就和做决定要这么装修的人一样。
“不进来?”秦卿已经挂好了外套,转身就看到季朗还在外头傻站着。
季朗被催促了一下,于是有些拘谨地带上门,也学着秦卿在玄关处换上一双拖鞋。
软乎乎的,蓝灰色的,和秦卿脚上那双一个款式。
“你随便看看,饭好了叫你。”
回来的是同居三年的丈夫,可他却像在招待初次拜访的客人一样,秦卿心里觉得别扭又难过。
他换上围裙,逃避现实一般地躲进了厨房里。
季朗又往屋子里走,经过露台的时候,他惊诧地发现秦卿竟然在那上面栽满了一堆绿色植被。
疯狂抽芽的绿萝,精心修剪过的垂盆草,肥硕可爱的龟背竹和多肉植物,仿佛随时都能蒸腾起一片林野间的透色薄雾来。
有处鲜亮的绿色做点缀,整个公寓都不复先前的死气沉沉。
季朗伸手拨了拨肥厚的叶片,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接着逛完了剩下的屋子,也彻底掌握了这间公寓的布局结构。
秦卿适时把他喊了出来,从厨房里端出两碗色泽鲜艳的番茄鸡蛋面。
热腾腾的面条上码着软烂的番茄块和嫩鸡蛋,汤里还浮着翠绿的葱花,卖相倒是不错。
“你今天才出院,这段时间尽量不要碰荤腥。”
秦卿把筷子和汤勺一并递给他。
季朗接过后应了一声算是回答。
“阳台的花花草草是你种的吗?”他搅开面条,夹了一筷子送到嘴边吹散热气。
秦卿点点头,小口地吃着面条,吃相很是斯文。
“怎么突然想种这些?”季朗如愿尝到了面条的味道,酸甜可口,面也煮得筋道,几乎是按照他的喜好准备的。
秦卿闻言动作微滞,垂眸淡淡道,“前几年你动了一次近视手术,医生说家里最好置办些绿色植物。”
“从那时种下的,不知不觉也养了这么久了。”
季朗心里一咯噔,马上后悔自己多嘴了,他磕磕巴巴地说,“这样啊,多谢了。”
秦卿没有回答,但脸色明显不怎么好看,季朗怕自己再讲错话,干脆闭上嘴闷头吃面,两个人谁都不吭声,气氛一下子陷入了难以打破的尴尬中。
吃完饭以后,季朗主动提出要帮忙洗碗。
但秦卿先他一步把餐具放进了洗碗槽里,冲出水龙头的自来水哗啦啦地激荡着沾满油渍的白瓷碗。
“没事,我来吧。”
秦卿拿起海绵布开始擦碗。
“我虽然不会做饭,但洗碗还是没问题的。”
“不能都是你在干家务。”
季朗站在秦卿身后,明明是在同他商量,但语气却透露出一种不可退让的坚持。
秦卿停顿片刻,又拿起一块脏碗仔细地擦拭起来。
他轻轻叹了口气,无奈地小声说道,“你会的,你忘了罢了。”
每次只要他加班到深夜,就会有那么一个人,一声不吭地煮上一碗鸡蛋面端到他面前,非要看着他一口口吃掉了才肯安心去睡觉。
可现在那个人呀,不仅忘了怎么给他煮面条,还把他也一起忘得干干净净了。
季朗知道自己又惹秦卿不开心了,他丢下一句“以后换我来洗”就悻悻地溜回了客厅。
下午的时候,秦卿把季朗带到书房,给他挑了几本他曾经读过的书。
主治医生说让季朗多接触以前熟悉的事物有助于他记忆的恢复。
现在的季朗倒是听话,秦卿给什么书都乖乖地接着,也不多问。
秦卿选了三四本金融类的读物,他记得季朗刚创业那会儿,没事的时候都会拿在手里翻翻看。
“那本是什么?”季朗指了一下书架最上层正中间的一本书。
秦卿眯了眯眼睛,努力想看清写在书脊上的字。
不过没等他瞧清楚,季朗已经上前一步直接把那本书取了下来。
“诗集?”他疑惑地嘟囔一句。
看到书本的封面,秦卿忽然露出了一副怀念的神情,嘴角也柔和地上扬起来。
这是刚结婚那会,季朗为了哄失眠的他入睡才买回来的。
“你喜欢顾城?”季朗扬了扬书,征询他的想法。
“说不上多喜欢,不过的确有些句子很贴合心境。”
他顿了顿,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想看吗?”秦卿好像有些紧张。
季朗考虑片刻,点了点头。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很喜欢这本书。”
他把顾城的诗集放到了怀里那堆书的最上面。
秦卿在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
两人在书房门口暂时分别,秦卿要去完成律所布置的周末学习任务。
到了傍晚,终于从高院会议纪要中抽身的小律师摘下眼镜,轻一下重一下地揉着鼻梁。
秦卿不久前叫了两份鸡汤泡饭的外卖,也差不多要到送达时间了。
他走到季朗书房门口,轻轻敲了两下门,里头却没有动静。
秦卿蹙起眉头,直接打开了门。
可看到里头的光景,前一秒还在揣揣不安的人霎时间哑然失笑。
季朗竟然靠在办公椅上睡着了,更滑稽的是,他的脸上还盖着那本黄绿相间的诗集册。
秦卿摇了摇头,走上前轻柔地把他唤醒。
吃完晚饭以后,两个人还是相安无事地各忙各的。
不过,很快就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了。
季朗洗完澡后就犯了难。
这间公寓的构造虽然是再传统不过的三室一厅,但鉴于季朗和秦卿的工作性质特殊,两个人各自拥有自己的书房,只剩下单独一间作卧室用。
季朗换上纯棉睡衣,有些僵硬地躺在床上。
而这种不自然在见到秦卿裹着丝质睡袍进屋的那刻达到了顶峰。
“需要我去客厅睡吗?”秦卿注意到了季朗的异样。
“不用,你过来吧。”
季朗又朝床沿挪近一点,身边空出很大一块地方。
他不想睡沙发,也不可能委屈秦卿这个孕夫睡沙发。
秦卿没有推辞,他动作自然地关上灯,摸到了另一边的床沿躺下。
两个人背对着背,中间隔开的距离都够再躺进两个人。
秦卿枕着手臂,目光空洞地盯着墙壁上的光影,他觉得他的身后好冷。
我写了什么流水账…先放出来吧,下章两人大概就能度过尴尬期了
第五章
实际上季朗并没有倒头就睡,一想到身后躺着的人是秦卿,他浑身上下都觉得不太自在。
不过好在他的睡眠质量一向不差,翻来覆去两三次也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床铺另一边的被窝已经塌成了平坦的一片,他把手伸进去摸了摸,连一点残留的体温都没能感受到。
“又起这么早。”
季朗嘀咕一句,拿过床头柜上的手机瞄了眼时间。
现在是上午的8:15,锁屏上电子数字的下方还显示着当前的日期。
原来今天是周一了,季朗模模糊糊地想。
刚起床的人挠了挠发尾微翘的后脑勺,趿拉着拖鞋去浴室洗漱。
等一切都打理清楚,季朗本能地往厨房走去,打算给自己搜罗些速食食品填填肚子。
不过当他走到客厅的时候,他就眼尖地发现餐桌上放着个保温桶,和他住院时用过的那个一模一样。
直觉告诉他,那里头装着秦卿为他准备好的早餐。
季朗快步走上前,果真就在盖子上找到一张黄色便利贴,上面写着一行秀气端正的小字—“桶里是我磨的五谷杂粮糊,养胃的,不要嫌弃,记得吃完。”
用词简洁明了,这种讲话风格的人再好猜不过。
季朗撕下便利贴,翻过面拿到眼前瞧了瞧,确定没有别的什么了,才转而拧开保温桶的盖子。
保温桶里头有独立的分层,上层卧着两个圆滚滚的小白馒头,下层用来盛灰黑色的浆糊质地的流状物。
他随意捏起一个馒头咬了一口,爆开的金黄色油汁瞬间蜿蜒而下,在他的手腕上淌出一道湿漉漉的痕迹。
这馒头居然是个流沙包?季朗匆忙抽过几张纸巾擦了擦手,接着便拉开椅子坐下来,无比配合地完成了秦卿布置的早餐任务。
老实说,这黑不溜秋的玩意还挺好吃的,入口柔和,回味甘甜,味道比米糊香醇,又比芝麻糊少了几分甜腻。
秦冰块的手艺还是很合他心意的。
季朗吃饱喝足后自觉地餐具都给清洗了一遍,沥干水后再分门别类地收进橱柜里。
剩下的时间,季朗先是给露台的花草浇了水,然后便窝在书房里专心致志地看书,以及浏览近几年的各类时事热点。
周崇恺让他休养一周再回公司报道,季朗决心要利用好这段时间跟八年后的社会接上轨。
他脑子灵活,学什么都能很快上手,不过几年的社会变迁自然也不在话下。
中午的时候,季朗收到了秦卿给他点的外卖。
两道清淡爽口的家常小菜以及一碗芙蓉蛋花汤,搭配的米饭蒸得粒粒分明。
季朗并不挑食,这些菜也味道尚可,但他吃着吃着总觉得差那么点意思。
直到晚上秦卿下班给他做了盘虾仁炒饭,季朗这才回过味来,原来他的胃口早就在这八年间被秦卿养刁了。
第二个同床共枕的夜晚,季朗还是跟秦卿背对背睡觉。
不到两米的一张床,硬被两个人睡出了天各一方的架势。
仿佛床上躺着的不是夫妻,而一对积怨已久互不能容的仇人。
季朗只打算和秦卿维持面上的和平,其他的发展对他来说都是多余。
没有冷嘲热讽,也没有明枪暗箭,这样不清不楚的尴尬对他而言已经是设想中最好的结果了。
两人的日子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了下去,循环不息地重复着单调的日程。
秦卿似乎已经释然地接受了他失忆的现实,不仅没有埋怨过命运的不公,还尽心尽力地照顾着他的起居。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