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奇迹的碎片 栀栀仔 2076 字 2023-09-09

店面不大,门口有遮雨棚,遮雨棚下摆着一张木桌,木桌上摞着高高的蒸笼,正冒着袅袅白烟。

门里面是灶台,沿着灶台围起来的台面上摆了一盆一盆的米粉配料,一对中年夫妇正站在灶台前煮粉,忙得不可开交。

陈澍往里面看了一眼,坐着的人挺多,生意还挺好。

阿听!在门口帮忙卖包子的刘飞扬看见林听雨,立刻大声向他打招呼,早啊!

早。林听雨边说边停车,转头对陈澍说,到了。

陈澍跳下车。

刘飞扬看见陈澍,愣了一下:陈澍也来了?

随即转头看林听雨:你什么时候跟他一块玩的啊?

管那么多。林听雨插着兜走进店,跟正在煮粉的中年夫妇打招呼,叔叔阿姨早。

听雨来了啊!刘飞扬的父母百忙中抽空转头看他,边擦汗边笑,目光落在了林听雨身后的陈澍身上,今天带朋友来了啊?

啊。林听雨回头看了陈澍一眼,我们班新来的同学。

陈澍硬着头皮打了个招呼,叔叔阿姨好,我叫陈澍。

啊,新同学?那今早叔叔阿姨请客。想吃什么?刘飞扬的妈妈在蓝色的旧围裙上擦了擦手,热情道。

和之前一样,二两手切米粉,两份鲜肉粉肠。林听雨说着转头看陈澍,你呢?

馒头。陈澍说。

我请,别客气。林听雨皱了皱眉。

不是。我爱吃馒头。陈澍推了推眼镜,叹了口气。

上次在火车站旁边吃的米粉实在太难吃,让他记忆犹新。

陈澍决定不要轻易尝试新事物。

不一会儿,刘飞扬端来一盘馒头和一碗筒骨粥,馒头个个白白胖胖,松软可口。

林听雨是杂食动物,无肉不欢,还特爱吃辣。

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粉端上来,汤面上飘满了红色的辣椒油,肉在米粉上堆得高高的。

荆市盛产各种米粉,切粉榨粉,机切手切,凉拌粉煮粉烫粉螺蛳粉,鲜肉粉肠猪肝猪脚狗肉鸭脚,总能让你找到一款喜欢的。

雾蒙蒙的清晨来上一大碗滚烫的粉,简直就是林听雨的每日目标。

可惜他起不来,只能天天啃发糕。

陈澍看了一眼林听雨的碗,皱了皱眉:啊,你还吃内脏?

怎么,多好吃啊。林听雨嚼着粉肠,用筷子扒拉着碗里的猪肝,多劲道。

太粗鄙了,无法想象。

陈澍不理他了,拿了个馒头慢慢吃。

刘飞扬家的牛奶馒头口感非常好,还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

林听雨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开始逗他:哎,我不仅吃内脏,我还喜欢吃炒蚂蚱,喝沙虫粥。沙虫粥你知道不?沙子里挖出来的,一条一条白色的,手指那么粗,熬成粥,特别鲜,比十全大补丸还补。

陈澍看了一眼刘飞扬端过来的那碗粥,默默忍住了想要把它扣到林听雨脑袋上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要为米粉正名!超好吃!(抱着螺蛳粉迅速跑走

第一次申请榜单失败了,我一个爆哭,今天的栀仔可以拥有读者小天使的评论吗T^T

第17章第三话一点接触(4)

这时候店里人少了,刘飞扬端了碗粉来,往他们旁边一坐,傻乎乎地笑着招呼道:陈澍慢慢吃啊,筒骨粥送你的,不够还有。

谢谢。

陈澍艰难地端起碗,喝了口筒骨粥。

好在粥熬得绵软糜烂,肉几乎化在粥里,香气四溢,总算让他暂时忘记某些不愉快的联想。

刘飞扬,你上午有空不?林听雨问。

啊?我没事干啊,怎么了?

来帮陈澍家补墙啊。

陈澍闻言,抬头看了林听雨一眼。

心里有些诧异。

林听雨冲他扬扬眉:工程量有点大,找人搭把手。

陈澍不说话了,继续啃馒头。

逞强无用。

好啊,没问题。等会儿我跟我爸妈说一声,就跟你们一起去。刘飞扬嗦了口粉,一口答应。

吃完早餐,林听雨开着小三轮,载着两个大男人,晃悠悠地买工具去了。

还顺带带陈澍去买了他需要的东西。

反正有车,一块买了吧。

谢谢。陈澍说。

来了陈澍家,连刘飞扬都忍不住感叹了一句:真是家徒四壁。

三个人随即开工,把家具都移开,将破碎的墙皮铲下来,再进行修补。

林听雨和刘飞扬在这方面动手能力极强,一个上午就搞定了半间屋子。

反倒是陈澍,拿着个铲子站在原地,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最后照着林听雨的动作,依瓢画葫芦,铲了几铲子墙皮,也算出力了。

你可住手吧。林听雨拦住他,好的墙皮都被你铲下来了。

陈澍面无表情,挫败地放下铲子。

刚到中午,陈澍就觉得饥肠辘辘。

请你们吃饭。陈澍说。

饿了啊?才十一点。林听雨看了眼手机,馒头不经饿,叫你吃肉吧。

想吃什么?陈澍不理他。

粉,螺蛳粉,随便什么粉都行。

顿顿吃粉不腻吗?

陈澍,我们荆市人可以天天吃粉不带重复的。正在刮腻子的刘飞扬回过头来,他皮肤黑,脸上又蹭了一块白色墙灰,看起来十分滑稽。

去哪吃?

还去刘飞扬家吧。他家的粉好吃。林听雨说。

陈澍静默了。

这回轮到刘飞扬开车,陈澍和林听雨坐在后面。

怎么说呢,我从来没坐过这种车,感觉有点陈澍坐在软座包上,随着车身一颠一颠,丢脸。

偶像包袱挺重啊你。林听雨哈哈大笑,劝你转学你还不听来着,现在又开始补房子,看来真打算在这里长住啊?

不会转学的。陈澍推了推眼镜。

你就是转去一中也比五中好啊,为什么非得来五中这种地方。

陈澍叹了口气:既来之则安之。

毕竟是自己做的选择。

我们这儿就是一城乡结合部。你懂什么是城乡结合部吗?林听雨看着他,我们这里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半大孩子们往往是最可怕的,他们无法接触到大城市,又看不起农村,被夹在二者之间的缝隙中踽踽而行,迷茫地寻找着发泄口,最终只能以自己的方式,迅速又畸形地成长着。

陈澍沉默地听着。

他生活在大城市,没有见识过真正的贫穷,确实不懂。

gu903();而他们选择用来跟这个世界对抗的方式,就是暴力。在荆市这种落后的小破县城,打架斗殴对于我们而言就是家常便饭。要么就是打人,要么就是被人打,要么就是听说身边的某人被打了。有的人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都能突然被同龄人拉到旁边的巷子里殴打。林听雨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