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虫的生命很脆弱,它们对光照和湿度很敏感,稍有不对劲,就可能丧失掉小命。
下午回到沙漠镇的时候,苏叶特意去镇上的超市买了点东西,发现小保罗确实已经不在超市工作了,收银员换成了一个中年妇女。
一切准备妥当,不过苏叶没有着急出发去沙漠捕捉黄金虫,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收购的二十三家牧场还没有接受,二是,他要准备“钓”黄金虫的诱饵。
黄金虫以沙漠中的有机碎屑为食物,苏叶在市里买了捉虫人专门用来捕捉沙虫的诱饵,一种绿色的流体,苏叶打算在这种流体内掺上灵液,他可以保证黄金虫肯定会爱死了这种掺上灵液的诱饵。
当天晚上,苏叶特意在牧场内多布置了两个微型聚灵阵收集了不少灵液,用玉瓶装着,存放在紫塔内。
第二天,安德烈地产中介的老总约翰安德烈专门从市区赶到沙漠镇,苏叶也通知了他在商网上聘请的代理见习律师,然后开始一家一家接收牧场。
苏叶接受第一家牧场的时候,他收购沙漠镇南边二十三家牧场的消息便在镇上传开了。苏叶甚至还接到了小保罗发来的视讯申请,询问他这事是不是真的,当得知确有其事时,小保罗直言他疯了,别人都迫切地想卖到自己的牧场,只有他居然还敢收购到自己手里,而且一收购就是二十三家。
一直忙忙到傍晚,苏叶才把二十三家牧场全部接受完,正式成为沙漠镇最大的牧场主。
收购的时候苏叶带着马周义仔细产看过这二十三家牧场的情况,牧草的情况与苏叶买下紫叶牧场之前的紫叶牧场差不多,稍微要好一点,毕竟紫叶牧场是最东边最靠近沙漠的,而且在苏叶买下之前,已经很有没有人打理了,这二十三家牧场虽然情况很差,却一直都在勉强坚持着运营。
苏叶买下这二十三家牧场的时候,并不包括牧场原有的设备和肉牛,所以接受的时候,到他手里的都是光零零的牧场,除了牧场原有的建筑,其他啥都没有,苏叶买下来之后,一切都要像先前的紫叶牧场那样,重新开始。
不过苏叶有自己的想法,等将来把牧场之间的公共场地买下来之后,他会把二十四家牧场全部连在一起,然后外围围上高高的栅栏,拆掉大部分牧场原有的建筑物,只留现最东边如今紫叶牧场这边的,和最南边那个牧场原先主人居住的小楼,他自己会搬到最南边居住,最东边,也就是现在紫叶牧场这个地方,当做扩建之后的牧场的牛舍大本营。
“除了收购公家土地的四百多万星元缺口,牧场扩建也要花大把的钱,钱,果然是最不经用的东西不过,这是前期投入,少不得,等牧场扩建之后,能赚回更多的”
接受完牧场,第二天一大早,苏叶边和马周义出发,各自开一辆飞车,马周义开着紫阳星t7在前头带路,苏叶开着豪华的紫阳星f19王爵跟在后头,直奔沙漠深处。
除了沙漠镇,那边再没有公路,飞车的飞行能力就是用不了,只能开启陆地行驶模式,好在不管是f19王爵,还是t7,陆地行驶能力都不弱,甚至可以说很强悍,沙漠中行驶没有限速,马周义驾驶着t7,在前头直接开到三百多的时速,可谓是一路狂飙。
f19的速度自然可以更快,但是苏叶知道自己对沙漠不熟悉,所以一直限制这速度跟在马周义后头,即便如此,三百多的时速,也是一种特别的极速体验了。
沙漠宽广无边,这种极速下,让苏叶有一种一往无前的意气风发的感慨,这还是如今的飞车性能太好,降低了驾驶人的刺激感,更多的保证了舒适度,否则三百多的时速,绝对让一般人受不了。
速度这么快果然很便捷,不到半个小时,就深入了沙漠一百多公里,进入了兀立来大沙漠的深处。
“老板,果然好飞车开起来就是爽,虽然沙地让飞车不能跑到最快的速度,但是三百多时速也真是够刺激的,就是太耗能了,我刚刚看了一下,就这一路,已经耗掉一小半能源储备,那可是好几百星元呢。”
似乎是被极速刺激到了的马周义从飞车上下来,嘴里碎碎念念的,显得话很多。
苏叶看了看头顶上暴烈的太阳,回道:“都开了这么远,消耗掉一小半能源很正常。”然后环顾四周,接着问道:“这就是你选的地方”
苏叶对兀立来大沙漠不熟悉,所以把捉沙虫的地点交由马周义来选。马周义虽然不是职业的捉虫人,但是好歹是沙漠边缘的居民,往年也在沙漠边缘捉过黄金虫,而且对兀立来大沙漠要比他熟悉的多。
苏叶对马周义选地点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别人不常去的地方。
第50章兀立来大沙漠的魂
这里已经深入了兀立来大沙漠了,虽然还没到沙漠的的最深处的中心地段,但是离沙漠边缘有一百多公里,已经算很深了,四周只见漫天黄沙,细沙堆砌的丘陵,在阳光的照耀下,略微散发这细微的金光,仿佛都是金沙一般,美极了。
美则美矣,不过环境太恶劣了,头顶的太阳态度,四周的空气太干燥,刘海从飞车上下来一会,后背便渗出细汗,这还是他如今有筑基一阶巅峰的修为,再看马周义,额头上都有豆大的汗珠子留下来。
“还没有完全到地方。”马周义说道:“这个地方我以前来过,就在这周围不远应该有一片绿洲,不过我得下来仔细看看,确认下具体怎么走,以前是和原来的老板到沙漠里捕捉兀立来苍鹰,到过这一片,但是不是很熟,所以要仔细确认一下。”
“布鹰”
苏叶愣了一下,问道:“兀立来苍鹰不是被称作兀立来大沙漠之魂吗,怎么还可以捕捉”
马周义笑着道:“沙漠四周的人虽然把兀立来苍鹰看做沙漠的宝贝,但是政府并不禁止人类捕捉这种苍鹰的,兀立来苍鹰数量众多,并非是保护动物,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人们想要猎鹰随时都可以,而且沙漠还有一个古老的传统,能够捕捉到兀立来苍鹰的人被看作是沙漠的勇士,只是大漠苍鹰太难捕捉了,它们机警,速度快,又特别凶狠,而且还性子暴烈,就算被人类捉到,也会绝食求死,极少有人能够养一只活的成年兀立来苍鹰,除非是那种用苍鹰蛋从小养大的。”
“原来如此。”苏叶点点头,然后又好奇地问道:“那你们上次进沙漠抓到兀立来苍鹰了吗”
马周义摇摇头,说道:“没有,露卓市不少有钱人想要一只凶狠的兀立来苍鹰做宠物,可惜,弄一只活的野生兀立来苍鹰太难了,所以市面上的兀立来苍鹰宠物基本上都是人工孵化的,从小训练,没多少野性,也抹掉了凶狠之气。”
“野生的兀立来苍鹰真的性子那么烈,被人抓到就绝食,自己活活饿死”
马周义肯定地说道:“是的,本来我也不信,不过亲眼见过之后,不得不感叹,上次那个老板为了抓兀立来苍鹰可是花了大本钱,用人工养殖的黄金虫做诱饵,老板你可能不知道,黄金虫是兀立来苍鹰的最爱,那一次我们其实抓到了一只翅展足足有两米八的兀立来苍鹰,不过抓到之后,这只苍鹰就什么食物都不吃,就算是黄金虫也不吃,最后活活饿死,气的那个有钱人扒了毛做成了肉菜吃了其实沙漠的人之所以把这种苍鹰看做是兀立来大沙漠的代表,的魂,就是因为它们的性子”